问:为什么说美英澳核潜艇合作严重危害亚太地区和平稳定?
答:美英澳在饱受质疑下执意推进核潜艇合作,并表示还将进一步加强高超音速武器、网络能力、人工智能、量子技术和其他海底技术合作等高端军事领域信息和技术共享。三国在地区加强深度安全互动,制造核扩散风险,冲击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将加剧冷战思维回潮,诱发新一轮军备竞赛,进一步挑动地区安全和军事对抗,严重危害地区和平稳定和繁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亚太是当今世界最具活力、增长最快的地区,这一局面弥足珍贵。三国核潜艇合作以服务美国地缘政治目标为中心,以军事威慑为手段,把集团政治和冷战对抗引入亚太,意在构建“亚太版北约”,与亚太地区和平稳定背道而驰。如其图谋得逞,亚太数十年来繁荣稳定的局面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挑战,令人痛心!正义之士对此逆潮流之举决不答应!
中方敦促美英澳三国倾听国际社会和地区国家呼声,摒弃陈旧的冷战零和思维和狭隘的地缘政治理念,切实履行国际义务,多做有利于地区和平稳定、团结发展的好事,这符合该地区国家和三国根本长远的利益。英国不是亚太国家,我们奉劝英方不要把手伸得太长。
问:为什么说美英澳核潜艇合作造成核扩散风险?
答:美英澳极力推进核潜艇合作,搞“盎格鲁—撒克逊”小圈子,充分暴露了三国在核不扩散问题上的双标行径和虚伪本质。中方已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
美英口口声声要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推动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对伊核计划实施严格限制,规定浓缩铀丰度不得超过3.67%,数量不得超过300公斤。反观美英澳核潜艇合作,美英作为核武器国家却向澳大利亚这个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数吨丰度超过90%的武器级高浓铀,造成大量武器级核材料游离于国际保障监督体系之外,违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其核扩散风险更是显而易见。
三国合作是核武器国家首次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核潜艇动力堆及武器级高浓铀,国际原子能机构现行保障监督体系无法实施有效监管,构成严重核扩散风险,严重损害机构权威,冲击机构保障监督体系。如三国一意孤行,势必引发其他国家效尤,最终可能导致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崩塌。
中方敦促美英澳切实履行国际义务,改弦更张,停止将地缘政治私利凌驾于核不扩散义务之上,不要打开核扩散的潘多拉魔盒,不要给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安全造成新的严重威胁。
问:为什么说美英澳核潜艇合作挑战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体系?
答:美英澳强行推动国际原子能机构援引全面保障监督协定第14条与澳方商谈对其核潜艇保障监督的安排,其实质是胁迫机构秘书处作出保障监督豁免,这严重损害机构权威,冲击机构保障监督体系,极大损害了国际社会对多边主义的信心。
第14条规定“不受禁止的军事活动”可免于保障监督,但国际社会对此种活动的定义迄无共识,对第14条的解读也存在巨大分歧。这些国际核军控领域公认的未决问题涉及机构所有成员国利益,理应参照机构加强保障监督体系的历史实践,由所有感兴趣的机构成员国通过政府间进程进行讨论并寻求共识。这是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的应有之义。无论是美英澳,还是机构秘书处,都无权擅自解释第14条的适用问题,更不能私相授受并强加于机构所有成员国。
根据第14条,机构应能持续获知核潜艇动力堆中核材料总量和成分信息,但不得涉及“军事机密信息”。囿于美技术保密及核潜艇行踪保密等要求,相关国家难以向机构通报或接受机构核实相关信息。故而,机构秘书处难以根据第14条达成有效的保障监督安排,也无法对澳核潜艇动力堆中的核材料实施有效监管。第14条因此失去应有的威慑,成为空置的花瓶,难以有效杜绝核扩散风险。
三国不顾广大国家反对,亵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宗旨,滥用有关条款,其用心昭然若揭,不得人心。我们敦促国际原子能机构切实承担起防扩散职责,不要为美英澳核扩散行为背书。同时,中方呼吁机构所有成员国积极推进政府间进程,就三国合作涉及的保障监督问题寻求解决办法,坚决捍卫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使世界免于核武器的威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问:为什么有关方面的辩称无法打消国际社会对美英澳核潜艇合作的疑虑?
答: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从来不是基于一国的主观意图设计的,而是基于一国核能力以及能否实施有效保障监督。就核不扩散记录而言,澳大利亚并非“无可挑剔”,“一清二白”。二战后,澳数届政府曾寻求从美英采购战术核武器。时至今日,澳国内仍然存在一股强烈的拥核思潮。美英澳核潜艇合作涉及大量武器级核材料转让,澳还将获得具备载核能力的导弹,一旦澳铤而走险发展核武器,其核突破时间将大大缩短。这怎能令国际社会放心?!
再多粉饰、狡辩也掩盖不了美英澳煽动阵营对立、制造地区动荡紧张、冲击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错误行径。三国应当立即停止搞集团政治和阵营对抗,停止胁迫国际原子能机构为其核潜艇合作背书,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在错误和危险道路上越走越远。
责任编辑:张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