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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长沙市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列出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175条优待事项。
《实施意见》列出的优待事项,涉及荣誉激励、生活待遇、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旅、交通、金融等民生领域,让优待对象切实享受多方面优待优惠服务。如文化交通优待方面,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持本人优待证,享受市内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等级国有收费景区免除门票优待。公共交通优待方面,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及“三属”持本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医疗优待方面,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机构设置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窗口,在有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诊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实行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检查检验、优先缴费、优先住院、优先取药等便捷服务。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优待项目,是长沙市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特点,经过广泛征询和调研推出的第一批优待目录。下一步,长沙市优待内容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以及优待工作不断创新,进行适时调整、补充,优待目录和范围将更加广泛,优待优惠的幅度将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