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汕头高新区此次新制定的“人才措施13条”,是2021年出台的“人才措施12条”的升级版和加强版,按照提标、扩面、创新的原则,在原有人才政策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后,修改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持续保持汕头高新区人才政策的领先性和竞争力。
适应发展需求,制定人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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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答题。早在2021年,汕头高新区开始释放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强烈信号,以“人才措施12条”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构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人才反哺的发展格局,为打造高质量发展人才聚集高地“搭台铺路”。据了解,汕头高新区施行人才措施以来,两年累计发放奖补资金近580万元。
而随着汕头迎来“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发展黄金期,作为汕头市重大发展平台之一的高新区,迫切需要人才支撑和保障,需要加速集聚创新创业的新动能。与此同时,在产业结构变革的今日,日趋激烈的高层次人才竞争和争夺,也在倒逼高新区强力推动人才政策创新升级。
在此大背景下,汕头高新区人才政策加快“迭代升级”,起草制定新一轮人才新政。在不断听取吸纳市场主体和各类人才的意见建议后,汕头高新区引才模式从常规的“政策引才”向“创新引才”“柔性引才”转变,更加注重拼环境、拼生态、拼服务,形成了人才政策2.0版。
具体而言,“人才措施13条”提出大力引进应届毕业生、加强引进技术型人才、鼓励职称资格晋升、稳定既有人才队伍、实施人才引进专项奖励、支持建设高水平引才平台和人才服务平台、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支持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柔性引才、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构建人才人文关怀机制等13项内容,为汕头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实行扩面提标,激发创新创业
据悉,“人才措施13条”实现了全面创新升级,特点亮点更加突出。
在强力度引进人才方面,汕头高新区对部分原有政策范围进行了延展。比如,对新引进为国(境)内外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和对新引进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在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在该企业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即可根据相关要求获得综合补助。而此前的措施,均是要求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这一调整切实加快了补助的发放进度。
在广维度培育人才方面,汕头高新区对部分原有政策支持标准进行提升。比如,鼓励职称资格晋升,对在区内企业工作期间获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的,给予的最高补贴从2万元提升至2.4万元。同时,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鼓励区内企业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员工培训;支持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经管委会核准举办的建设主体,按实际建设投入5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人才措施13条”新增“稳定既有人才队伍”这一项,对原有政策盲点进行补充。措施明确指出,对在区内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继续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者,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一级每人1.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稳才补助。
此外,汕头高新区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实施人才引进专项奖励,新增支持建设高水平引才平台和人才服务平台,支持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柔性引才,充分调动企业引才的积极性,让人才引得进、干得好、留得住,有满满的收获感、幸福感,力争措施更有针对性、灵活性、操作性,保证人才政策更能体现高新特色,更好地惠企利民。
其中,区内博士后站、博士工作站在站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 一年内到高新区企业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期满出站后一年内在高新区内自主创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安家费支持,分2年安放。
在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方面,汕头高新区还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每两年开展“汕头高新区优秀人才贡献奖”评选,最高可获得10万元专项奖励。同时,构建人才人文关怀机制,与区内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者,每年免费安排市三甲医院体检。
“我们将尽快发布人才措施的政策解读文件和申报指南,继续实行网上全年申报、集中审批的方式,加快推动人才政策落地落实,让人才切实享受政策红利。”汕头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莫军雄表示,接下来,汕头高新区将通过举办政策宣传会、精准对接人才需求、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宣讲活动等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扩大各类人才对人才政策的知晓度、了解度,营造尊才、爱才、惜才浓厚氛围,以人才活力促进汕头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