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鼎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
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2 年度业
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是依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作出的,遵
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谭 跃、杨维生、王世莹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