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5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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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相关(公告编号 2023-038)。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382,999,81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5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214,98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派方案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2,999,81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94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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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 1228 号,2 号楼 美康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邬晓晗
咨询电话:0574-88178818
传真电话:0574-8817851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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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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