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仲仪 高磊 马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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