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这些内容值得游客关注

四川新闻网   2023-08-25 15: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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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8月25日讯(记者 陈淋 摄影报道)《四川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8月2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修订背景、主要条款、贯彻实施相关安排。

《条例》共7章85条,包括总则、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旅游促进与发展、旅游安全、规范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认为,《条例》针对性、科学性、操作性较强,具有鲜明的四川特色。她详细介绍,《条例》明确四川旅游发展定位,提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休闲旅游胜地和重要旅游目的地等目标,并对旅游服务设施、景区基础设施、旅游咨询服务、旅游商品购物区、旅游厕所等作出具体规定。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强调突出体现巴蜀文化特色,加快共建巴蜀文化旅游走廊,明确四川旅游业发展致力于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合理利用优质旅游资源建设大九寨、大峨眉、大熊猫、大香格里拉等旅游精品,强化与文物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规划相协调。结合四川旅游发展实际,提出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特别强调大力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回乡创业人员从事乡村旅游业。并对近几年四川旅游发展中,在旅游美食推广、景区管理机制、免费停车服务等方面形成的经验做法进行提升固化。

对游客来说,《条例》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

首先,在四川旅游,游客们未来将体验到更多的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介绍,《条例》鼓励开发生态旅游产品,推进旅游业与工业、农业、科技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自然保护地、珍稀动物、古树名木等特色资源转化为科普旅游产品,推动休闲度假与观光旅游共同发展;鼓励培育旅游美食品牌,将旅游美食纳入旅游资源宣传推广;鼓励发展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支持各类旅游经营主体利用室外广场、商业综合体、老厂房、产业园区等拓展旅游演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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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能买到更多创新性的文创产品。《条例》明确提出,发展创意设计、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网络视听、数字艺术和文化会展等文化创意产业,支持利用地域文化资源、工业遗产资源、旅游景区资源、体育资源等,开发多类型、高品质、特色化文创产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及景区特色的旅游商品。

第三,是享受更智慧化的旅游服务和便利化的旅游设施。《条例》提出建设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的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并且具有预约、查询、消费警示、投诉、建议等旅游服务功能和预警信息发布、智慧调度等功能。在公共交通枢纽、主要景区和重点商业街区等旅游者集聚区域,规划设置公益性旅游咨询点或者自助式旅游信息多媒体设施。鼓励旅游经营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旅游服务。

《条例》还明确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在国省道、农村公路沿线合理设置厕所、停车带、观景台、驿站、自驾车房车营地、加油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服务设施;规定车站、码头、景区等应当科学设置停车场、上下客站点,停车场、临时停车点与景区之间的摆渡车等交通运输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价格;明确在交通枢纽地、高速公路服务区、游客集散地、旅游目的地等,依条件规划建设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区,并设置方便旅游者进出景区的通道;鼓励景区设置洗手台、直饮水设备等便民服务设施。

此外,《条例》还将推动旅游发展走出“门票经济”单一模式,鼓励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逐步减免门票费用,通过免费开放景区和设施、提高旅游服务品质等方式体现公益性。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等实行门票及相关服务费用减免,对未成年人实行免收门票费用等多种方式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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