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小事儿 2023-07-05 14:22:40
(资料图片)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月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关于法学院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生资格审查(一)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2.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同时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第十条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具体细则见附件1:《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认定办法(试行)》。 3.拟毕业学生未达到以上第2点和第3点要求,需填写承诺书(附件4)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学位论文审核环节。 4.法学院研究生培育办公室将对学术科研成果与专业学习的关联性进行审查。有争议的学术成果将提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进行实质性审查。(二)材料提交1.博士研究生纸质版材料:成绩单、《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所填报的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左侧装订,期刊只需复印封面和文章,书刊需要封面、版权页和目录)。未完全达到毕业资格要求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附带提交《附件4:拟毕业研究生承诺书》。电子版材料:《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汇总表》、《附件4:拟毕业研究生承诺书》(如有)。博士研究生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版交于文治楼507办公室(请装文件袋并署名,散装材料遗失概不负责),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zuel_ypb@163.com2.硕士研究生 电子版材料:《附件5: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 硕士研究生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以年级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zuel_ypb@163.com,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二、延期手续办理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的博士研究生须填写《附件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延期申请表》延期申请表,将此表(一式三份)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9月15日前交于文治楼507办公室。已提交过延期毕业的无需再次申请。
相关附件请至学院官网查看:
http://law.zuel.edu.cn/2023/0705/c3752a33929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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