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杨森团队 2023-07-09 10:16:20
2023年7月7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净环保 或ST龙净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3】259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是ST龙净的关联方。
2021年4月至9月期间,在实际控制人吴洁指使下,ST龙净以支付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土地收购预付款、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的账户,导致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43,22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7%。
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该资金占用事项及其后续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实控人处罚150万元,对公司处罚10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2年11月2日期间买入龙净环保(600388),并且在2022年11月3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截至目前,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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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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