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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气象局印发《青岛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影响,强化防汛、防台风气象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全市气象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该预案适用于青岛市气象局组织全市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雷雨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道路结冰、沙尘暴、干旱、霜冻等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适用于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设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
该预案规定,青岛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强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应急响应和服务工作等情况。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直播、发布新闻通稿、组织现场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林泽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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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