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程序如何走

法师兄   2023-05-05 11:57:27


【资料图】

首先,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情况等一系列的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到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5个工作日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 然后,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最后,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一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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