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全面促进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以服务型执法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3月11日上午,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联合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崂山区消保委、市食药院、市质检院、市纤检院、市计量院、市标准化院、市特检院、市电梯中心等单位,在崂山区利群金鼎南广场共同举办3·15系列现场活动,向市民提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质量检测和宣传服务,设置消费咨询宣传台,提供消费维权咨询服务,举办名优商品(服务)展示专场,欢迎市民朋友前来。
(资料图)
一、活动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
二、活动地点:崂山区利群金鼎南广场(崂山区海尔路83号)
三、活动内容
(一)消费者可携带以下商品进行现场咨询、检测
1、食药两用中药材及保健品;2、普通食品类(如食品外包装标签、成分的解读);3、部分水果、蔬菜农残快检;4、化妆品(功效测试如皮肤水分含量、平滑度、粗糙度等现场体验);5、玩具类产品(如毛绒玩具成分、普通玩具安全性能等);6、眼镜类产品(如近视镜、老花镜、瞳距等项目的检测);7、纺织品类(如纺织品类纤维材质的鉴别);8、家用血压计;9、珠宝玉石类饰品(对翡翠、和田玉、琥珀、蜜蜡、玛瑙、玉髓、石英岩玉、碳酸盐质玉、碧玺、水晶和珍珠等样品的真伪初步鉴定、佩戴养护及咨询);10、烟草类产品;11、部分酒类产品;12、特种设备类产品(如乘客电梯的安全、使用、维保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13、标准化类(提供标准化知识、培训和条码办理等咨询服务);14、其他消费者关心关注的日常消费类商品(服务)的咨询。
(二)消费者可在咨询台了解消费维权相关政策
(三)消费者可参观名优商品(服务)展示专场。
温馨提示:1、请市民朋友佩戴好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2、活动期间,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现场秩序,避免现场仪器损毁,并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王逸群
(作者: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