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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新闻记者自市财政局获悉,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发展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市财政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印发《关于扩大我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动我市政策落实效果全面提升。根据《通知》,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使用绿色建材比例应当不低于40%。
2021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两年实践,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初步探索出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提升建筑品质的“青岛模式”。两年试点工作共确定了30个试点项目,采购绿色建材15.37亿元,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
此次《通知》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将全市通过立项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鼓励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参与。通过扩大项目范围,由点及面,进一步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应。
根据《通知》,我市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简称《需求标准》)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建筑设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对涉及使用《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要求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使用未纳入《需求标准》的建材产品的,应尽量选择绿色建材产品,项目整体使用绿色建材比例应当不低于40%。
此外,我市还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其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建材采购、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绿建云平台”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相关主体通过平台可直接招采到符合绿色标准的建材产品,并对绿色建材产品进行追踪管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推动试点工作,发挥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引领、科技平台支撑、市场机制运用、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宣传推广、监督管理保障等多方作用,进一步完善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提升建筑品质的“青岛模式”,为全国试点工作提质增效贡献“青岛力量”。(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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