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部署要求,锻造“实干家”干部队伍,近日,青岛出台《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建立实干导向、科学规范、有效管用,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
对接服务发展大局,重点人才“破格竞聘”。紧跟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规定参加重点“对口帮扶”、乡村振兴“组团式”帮扶结对或“援藏援疆”满1年的人员可以超岗聘任,对在疫情防控等火线一线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实行“火线提拔”,服务全市重点产业的行业拔尖人才和具备国家级称号的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或技能资格等级限制参与竞聘,引领各类人才更好对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科学设定岗位条件,规范多元化竞聘程序。根据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统筹兼顾各类岗位晋升标准、要求、难度、待遇等关键因素,合理设定竞聘的基本条件,各等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的聘任条件,以及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之间互相转换的条件,明确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连续计算的情形,切实做到科学合理、互通互融、精准规范。在规范岗位竞聘程序方面,根据不同类别岗位特点,允许事业单位灵活运用笔试、述职答辩、民主测评、量化赋分考核、同行评价和技术技能水平实践操作等方式对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多元化分类管理,规定较高等级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竞争比例和“兼岗”人员条件、要求、程序,真正实现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
考核与竞聘紧密挂钩,突出实干实绩实践导向。坚持把考核结果与竞聘紧密挂钩,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近3年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晋升上一级岗位时间缩短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以越级竞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或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档次,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档次的,降低岗位等级聘任,突出实干实绩实践导向,激励事业单位各类人才干事创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责任编辑:刘聪聪
(作者:刘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