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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7日消息,上海银保监局对4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495万元。
其中:
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因代理销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贷款资金违规用于购房、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45万元;相关责任人吴桢、刘青蓝被给予警告,均被罚款5万元。
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某个人贷款产品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重组贷款五级分类不审慎,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90万元;相关责任人罗磊被警告。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重要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管理存在不足,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35万元。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向不具备租赁物所有权的承租人提供融资、以贷收费、会计处理未真实反映财务经营状况,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40万元;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75万元;相关责任人赵坦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沈宏达被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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