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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在高速公路发生因行驶过快而引发的单方、双发、多方事故屡见不鲜,发生原因既有客观方面也有主观方面。
客观原因主要有:雨天地面湿滑,轮胎与地面摩擦力降低,车辆制动距离大幅度延长;视线差,影响司机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措施。主观原因:主要表现在存在麻痹侥幸心理,盲目自信,认为自己能够掌控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有效应对。
4月22日15时许,商登高速197公里处发生一起单方事故,因雨天路况湿滑,司机盲目自信,未降低车速,行驶过程中车辆失控,连续撞上护栏,导致车头及车尾不同程度受损,侥幸无人员受伤。4月23日20时许,郑州西南收费站下站口处因车辆降速不够,在非雨天足以满足车辆制动的距离无法满足在雨天的要求,造成追尾事故,双方车辆轻微受损。
“十次事故九次快”,在雨天更应该注意降速,出行的前提是安全,“降速”是为了更有效“快速”,防止“欲速则不达”。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徐富盈 通讯员 张新杰 文/图